您的位置:首页 > 沙龙章程
系统工程爱好者沙龙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沙龙的名称是:系统工程爱好者沙龙,缩写:CCOSE。
第二条 本沙龙是爱好系统工程的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、学术性的、全国性的、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本沙龙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本沙龙的宗旨是:团结广大系统工程科技工作者,交流和发展系统工程的方法和技术,孵化有关创业项目,支持沙龙成员的发展,推进系统工程的普及和应用。
第四条 本沙龙的网址:www.ccose.org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五条 本沙龙主要关注于以下技术领域:
(一) 系统工程(Systems Engineering)方法和技术,包括创建和管理系统的技术过程,以及支撑技术活动的管理过程。
(二) 团队的组织管理技术,包括领导、组织、激励、控制、评价人员队伍等方法与技术。
(三) 与以上两个方面有关的方法和技术。
第六条 本沙龙的活动形式包括:
(一) 组织系统工程沙龙活动,学习、交流和研讨有关技术;
(二) 组织与系统工程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学术交流;
(三) 组织开展研究、编写专著与论文等工作,支持开展创业项目;
(四) 组织团体成员对外开展培训、咨询和服务等工作;
(五) 帮助团体成员解决问题,寻求机会帮助团体成员发展;
(六) 建设并维护网站,扩大本沙龙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七条 本沙龙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沙龙办公室和顾问专家组。
第八条 理事会是沙龙的主体,其职权是:
(一) 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;
(三) 审议沙龙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 审议沙龙办公室的工作;
(五) 确定各项奖励的设立及人选;
(六) 决定沙龙的重大事项。
第九条 常务理事会是沙龙的管理组织,除了包括理事会的职权以外,还具有以下职权:
(一) 策划并组织沙龙的各项工作;
(二) 决定会员、理事的吸收或除名。
第十条 沙龙办公室是沙龙的日常办事机构,其职权是:
(一) 具体组织开展沙龙的沙龙、交流、研究等工作;
(二) 管理沙龙的财务;
(三) 管理沙龙的资料,维护沙龙网站;
(四) 记录团体成员的考勤与表现,管理沙龙成员的积分。
第十一条 顾问专家组是沙龙的智囊团,其职权是:
(一) 对沙龙的交流和研究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;
(二) 享受沙龙提供的荣誉和福利。
第十二条 会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 遵守本沙龙章程;
(二) 热心系统工程的学习和应用;
(三) 获得理事的推荐;
(四) 获得常务理事会2/3以上同意。
获得会员资格的程序是:
(一) 理事向常务理事会提供会员候选人的入会申请;
(二) 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并获得2/3以上同意。
会员具有以下权利:
(一) 参加本沙龙的各项活动;
(二) 分享本沙龙的公开技术资料。
会员承担以下义务:
(一) 执行本沙龙的决议;
(二) 维护本沙龙的利益与声誉。
在以下情况免去会员资格:
(一) 做出有损本沙龙利益或声誉的事情,并得到常务理事会确认;
(二) 本人提出退会申请。
第十三条 理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 遵守本沙龙章程;
(二) 从事系统工程有关的工作;
(三) 参加沙龙活动三次以上;
(四) 获得常务理事会2/3以上同意。
获得理事资格的程序是:
(一) 候选人参加沙龙活动三次以上;
(二) 候选人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晋级为理事的申请;
(三) 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并获得2/3以上同意。
理事具有以下权利:
(一) 参加本沙龙的各项活动;
(二) 策划并组织本沙龙的活动;
(三) 分享本沙龙的所有技术资料;
(四) 常务理事的选举和被选举权;
(五) 就个人发展问题寻求沙龙帮助。
理事承担以下义务:
(一) 每年参加沙龙2/3以上的活动;
(二) 每年至少牵头组织一项活动;
(三) 维护本沙龙的利益与声誉。
在以下情况免去理事资格:
(一) 做出有损本沙龙利益或声誉的事情,并得到常务理事会确认;
(二) 本人提出辞职或降级为会员的申请;
(三) 连续两年没有牵头组织沙龙的活动,或者连续两年参加活动不足总次数的2/3。
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 遵守本沙龙章程;
(二) 为沙龙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;
(三) 具有支持沙龙发展的意愿、条件和精力;
(四) 通过理事会2/3以上的同意。
获得常务理事资格的程序是:
(一) 候选人为沙龙发展做出重大贡献;
(二) 候选人向理事会提出晋级为常务理事的申请;
(三) 理事会集体讨论并获得2/3以上同意。
常务理事具有以下权利:
(一) 参与本沙龙的日常管理工作;
(二) 负责本沙龙指定领域的工作;
(三) 审核会员和理事的资格;
(四) 就个人发展问题寻求沙龙帮助。
理事承担以下义务:
(一) 寻求资源并投入精力保持沙龙的正常运转;
(二) 寻求资源支持沙龙的发展壮大;
(三) 无故不能缺席沙龙的活动。
在以下情况免去常务理事资格:
(一) 做出有损本沙龙利益或声誉的事情,并得到常务理事会确认;
(二) 本人提出辞职或降级为理事的申请;
(三) 不胜任所承担的组织管理职能,并得到理事会确认。
第十五条 沙龙办公室成员由常务理事会聘任或解聘,并报理事会批准。在沙龙创建初期,由常务理事会承担办公室职责,各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办公室的一方面工作。
第十六条 顾问组专家由常务理事会聘任或解聘,并报理事会批准。
第四章 工作机制
第十七条 本沙龙按照积分制对成员进行考核与评价。参加活动或对沙龙做出贡献的,进行加分;对沙龙带来不良影响的,进行扣分。年终统计每位会员和理事的积分,对积分高的予以奖励。积分管理的详细规定见《中国系统工程爱好者沙龙积分管理办法》。
第十八条 召开学术沙龙的工作机制如下:
(一) 每年年初,理事会确定年度的学术沙龙活动计划,每位理事每年应在沙龙中主讲一次报告;
(二) 每位常务理事轮流组织沙龙活动,值班常务理事联系落实该时段内每次沙龙活动的具体安排(主讲人、主题、时间、地点等);
(三) 值班常务理事主持沙龙活动;
(四) 值班常务理事组织主讲人将主讲内容整理为论文等成果,并联系发表;
(五) 值班常务理事组织编制活动纪要、资料归档与共享等工作。
第十九条 开展研究项目的工作机制如下:
(一) 项目发起人在理事会上提出项目设想,理事会讨论、完善并确定项目,明确项目利润交本沙龙的比例或额度;
(二) 项目发起人组织项目团队,项目团队至少包含一位常务理事;
(三) 项目团队独立开展工作,可在工作期间向理事会汇报情况;
(四) 项目结束后,项目团队应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成果,向沙龙办公室缴纳提成的利润。
项目发起人应该是沙龙理事或常务理事。
第二十条 其它类型的工作机制由理事会讨论确定。
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
第二十一条 本沙龙经费来源:
(一) 捐赠;
(二) 项目提成;
(三) 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(四) 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二条 本沙龙的经费由沙龙办公室管理;沙龙办公室每年年初编制预算,报理事会批准后,按照预算开支;年末编制决算,并向理事会报告;预算外的大额开支内容需向理事会报告并获得批准。
第二十三条 由本沙龙孵化的项目,应将其盈利的一部分捐给沙龙,具体额度由理事会在讨论项目方案时决定。无故拒绝提供经费的,沙龙将不再支持该项目组成员的创业活动。
第二十四条 技术资料是本沙龙的重要资产,技术资料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 参加沙龙活动的技术交流资料,经作者出来后交沙龙管理;
(二) 经过沙龙活动讨论形成的论文;
(三) 经过沙龙活动讨论形成的项目方案和成果;
(四) 本沙龙成员自动共享的资料;
(五) 本沙龙每次活动行程的记录文件;
(六) 其它有关资料。
第二十五条 本沙龙技术资料管理的原则是:
(一) 常务理事会专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技术资料;
(二) 公开的技术资料通过网盘或网站在本沙龙内部共享;
(三) 学术交流报告、项目资料、沙龙活动记录等内部资料在全体理事中共享;
(四) 未经常务理事会同意,不得将内部资料向外部发放,违者酌情扣除积分;
(五) 争取机会将沙龙积累的资料整理为专著公开出版。
第六章附则
第二十六条 对本沙龙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2/3以上通过。
第二十七条 如需解散本沙龙,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动议,经理事会2/3以上同意;由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善后事宜。
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沙龙的理事会。
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2015年5月起生效。